吳思寫的哪本遊戲、科幻、宅男現代小説評價最高? 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第一時間更新閲讀

時間:2018-01-05 06:27 /免費小説 / 編輯:林昊
《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是由作者吳思著作的軍事、機甲、遊戲類型的小説,人物真實生動,情節描寫細膩,快來閲讀吧。《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精彩章節節選:如何評價漕环這類物種,至今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2000年5月30&...

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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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試讀

如何評價漕這類物種,至今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2000年5月30,浙江省温州市龍灣區一審法院公開審理了號稱“地下組織部”的陳仕松案,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據説,陳仕松有一手“惡毒的政治流氓手段”,他通過跟蹤、盯梢部,探挖他人隱私,以此要挾、控制部。他憑藉這一“絕招”,逐漸成為瑞安市的“頭面人物”。幾年中,幫助4名部提職(兩名副縣級、兩名科局級),幫助多名“受益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老百姓如何看待此事呢?重慶《商界》雜誌上一篇署名浩之的文章介紹説:當地媒説,陳仕松被捕,羣眾無不拍手稱。但記者接觸當地百姓,發現單純拍手稱者不多,人們在如何看待這一人物時都有自己的思考。

他們首先認為,陳仕松不是一個好人,從紀檢部門對他的查證情況看,他的行為已觸及到有關法律,但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沒有他,包括市委書記葉會巨在內的瑞安十幾名局級以上的腐敗官員就不會這麼落網,有的甚至會隱藏一輩子。從這個角度講,陳仕松是有功的,他把我們紀檢部門應該做而沒有做到的事情給做到了。儘管他的手段是違法的,目的也是錯誤的,但人們更關注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這一社會效果。

其實,如果我們較真,“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這一社會效果”也可能引發爭議。設處地替百姓想想,倘若牧羊的反正都是狼,羊羣到底喜歡肥狼還是餓狼呢?

2002年3月10

注1:駱秉章《瀝陳湖南籌餉情形折》,《駱文忠公奏議》卷12,轉引自周育民《晚清財政與社會遷》,第13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注2: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647-649頁,轉引自洪煥椿:《明清蘇州農村經濟資料》第571頁注3:《陶澍集》,上,第68頁,嶽麓書社1998年8月第1版注4:《湖北崇陽縣知縣師君墓誌銘》,《魏源集》上冊第338頁,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遷》第134頁。

注5:《復奏蘇省錢漕查幫費陋規摺子》,《陶澍集》,上,第81頁注6: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遷》,第138頁。

注7:《陶澍集》,上,第70頁

注8:《晚清財政與社會遷》,第139頁。

注9:參見《陶澍集》,上,第69頁,第76、77頁,第79頁員:一個無名集團的勝局

一、正名

2002年節期間,我閒翻顧炎武的《知錄》,忽然被一句話觸,心中大震,繞室疾走,浮想聯翩。下邊抄錄這段話(括號內為引者註釋):“一邑(縣)之中,食利於官者,亡慮(大約)數行人(古軍旅一行為25人),恃訟煩刑苛,則得以嚇人錢。故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

這裏描繪了一種常見現象: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六七個人共用。那麼,我問自己,這多餘的五六個人及其所屬的集團什麼名字呢?

現代漢語稱這五六個人為“超編人員”,古漢語把多餘的公家人稱作“冗員”。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正額的五六倍,究竟誰超誰?誰是誰的“冗”?最不像話的是:“超編”和“冗員”一樣,都特別強調了這個集團的附屬質,似乎他們只是贅,沒有腦袋和四肢,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利益主,沒有自己的追和生命,竟不肯從正面給人家起一個名字。這樣做有助於掩飾重大問題,卻很不公

其實,描述這個集團的文字並不少見,各個分支的學名和諢名也傳下來不少,例如“傳奉”、“小書”、“書”、“幫虎”、“小牢子”、“牢子”、“役”等等。其中較有概括的是“役”。“”可以理解為丁或撼娱,非官而做官事,不領工資而做官事,這就是役。《漢語大詞典》將役定義為“編外差役”。

我國古代官府的部職工分為官、吏、役,“書”單指編外書吏,見於清代四川巴縣檔案 ,詞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役”一詞流行稍廣,卻偏指差役。這兩個詞中都沒帶官員的位置,很不尊重領導。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不妨依據“役”和“書”的造詞法 ,生造它一個“員”。“員”是役和編制外官吏的統稱。

我有一個猜想:中國曆代興衰,與這個未曾命名的社會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員興則社稷衰。而且,歷代都不缺少明這個理的人,卻又除乏術,屢戰屢敗。在為這個猜想證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做過五六十條與員相關的筆記,又幾十次上百次地視而不見,與這個規模超過官吏集團的龐然大物肩而過,真所謂“有眼不識泰山”。這回不能再讓它溜了。

二、朱元璋的發現

洪武十九年(1386年),松江府的吏卒違法害民,都察院窮追由,揭出一個特殊羣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監察部。松江府位於今的上海市松江縣,下轄上海縣和華亭縣。 如果以當政年頭計算,洪武十九年相當於共和國的1968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娱讲十足,試圖建立一個淨的社會,在審案子的時候講究“瓜蔓抄”,刑訊供,內查外調,最多時一個瓜竟能牽出兩萬多個大瓜小瓜。這次在松江府順藤瓜,又牽到蘇州府,結果發現了一個2871人的害民集團。

朱元璋詳描寫了這個發現。他説,松江府有一批不務正業的人,專門依附衙門裏的役吏皂隸,借官府之威害民。這些人自稱小牢子、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僅松江一府就有1350名,蘇州府還有1521名。

朱元璋説,這些人不知農民的艱辛,農忙時下鄉生事。芒種正是栽種季節,他們拿着官府批文找到農民,從車上把人鎖下來,或者從農民手裏奪下秧苗,鎖人出田。

朱元璋還詳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獄警)職位上的貓膩。朱元璋説,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牢子。正牢子是編制內的正役,小牢子和牢子都是不務正業之徒,這樣的人僅松江府就有九百餘名。

皂隸(衙門內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職位上也有貓膩。編制外的皂隸“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當於皂隸職位上的臨時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可能屬於二等臨時工。當時的政府工作人員似乎也像如今一樣,位子坐穩當了,就想把髒活累活給臨時工做。臨時工久了,位子也坐穩了,又會招徠和支使二等臨時工,同一職位上就可以形成三個等級。

正吏的職位上也有編外人員,朱元璋提到過“主文”和“寫發”。我無法確定這些人的數目和份等級,但從清代巴縣檔案看來,同一職位上也存在三個等級。四川巴縣的正吏(典吏)不過15名,一等臨時工(半正式工)“經書”常有200多人,二等臨時工“清書”和“小書”是經書的徒,統稱書,數目與師傅相近。

朱元璋説,這些人不務士、農、工、商這四項正業,也就是説,不屬於上述四大社會集團。那他們屬於什麼集團呢?朱元璋將他們統稱為“幫閒在官”之徒。這個“閒”字用得好。本來官吏和衙役集團已經額了,子過得頗閒在,他們偏要去幫。不過“幫閒”二字在明朝以已經有主了,專指那些幫助闊人消閒的門客,朱元璋創造的術語未能普及。

朱元璋逮捕了這個害民集團的2871人,但他認為並沒有抓淨。據他估計,“若必搜索其盡,每府不下二千人。”

明朝初年松江一府二縣,不過三個衙門,如此平均下來每個衙門就有六七百位員。明朝一個縣的正式官員不過四五位,再加上十幾位吏,縣級衙門的“經制”名額不過二十左右,此外還有約二百名額設衙役 ,而“幫閒在官”的人竟然超過這個數字的三倍。

顧炎武説“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説的是明末。明初吏治森嚴,腐敗不那麼嚴重,員為正員的三倍。我在李昌平《我向總理説實話》一書中看到,2000年,湖北監利縣容城財政所的正式編制為30多人,實際工作人員140多人,編外人員是編內人員的三四倍。 不如明初,卻好於明末。

三、趕盡殺絕

面對員集團,朱元璋的反應極為兇,殺手疊出。

朱元璋説,竟有官員敢在朝廷法令之外巧立名目,起用閒民當“辦”和“的當”。官員擅自起名,閒民擅自承當,這是法,罪當處斬。今捉拿京,官員和閒民一概斬首於市。

沒過多久,朱元璋就覺得僅僅砍當事人的腦袋不解氣了。他説:如今的官府故意違反法律,濫設無藉之徒。這些人自稱“的當”、“辦”、“管”,出入城市鄉村,禍害百姓比虎狼還厲害。……今再有敢這麼的,“的當”本人、“管”本人、“辦”本人,連同政府官吏,族誅。

滅族?滅族。《大明律。吏律。濫設官吏》規定,對濫設編外人員的官吏,最重處罰是杖一百、徒三年。明朝立法嚴酷,已經比唐朝規定的徒刑增加了一年。至於鑽營濫充者,《大明律》規定杖一百、遷徒。容留(錯誤於濫設)濫充者的官吏,最多杖一百,不判徒刑。朱元璋竟不加區別,一概門抄斬。

朱元璋不僅立下嚴刑酷法,還發羣眾保障實施。

《大誥續編。吏卒額榜第十四》規定:今,各省、府、州、縣衙門的官員,必須把應役皂隸的名額張榜公告,讓民眾知。公告最還必須聲明:“除榜上有名外,餘有假以衙門名,稱皂隸、稱簿書者,諸人擒拿赴京。”為了鼓勵百姓替他捉拿員,朱元璋懸下重賞:“所在鄉村,吾良民豪傑者、高年者,共議擒此之徒,赴京受賞。若擒‘的當’人一名,‘辦’人一名,‘管’人一名,見一名賞鈔二十錠。的不虛示。”

洪武十八年的二十錠等於一百貫錢,如果不考慮次年出現的通貨膨,這筆錢可以買到七八千斤大米,價值六七千元人民幣,似乎比務農的收益高。

來朱元璋又提高了賞格。《大誥續編。閒民同惡第六十二》規定:閒民私下擅稱名,與官吏共同禍害老百姓的,族誅。如果被害人告發,將犯人的家產賞給首告人。有關官員遲處

《大誥》是朱元璋自處理的各類案例的彙編,其地位相當於“文革”或“嚴打”時期的暫行法規。《大誥》像《毛主席語錄》那樣發行全國,朱元璋要人人學《大誥》,家家户户有《大誥》,這就在全國城鄉撒下了天羅地網。

如果把這種局面比喻為一盤棋,那麼,延續千年的棋局上出現了朱元璋的新殺着。除了皇帝之外,對局者還有員集團、百姓和官吏集團,且看他們如何作。

四、當員的利害計算

了在衙門“鑽營濫充”的法律風險,還應該理解鑽營的實際好處。

《儒林外史》開篇就寫到幾位衙役,百姓尊稱其為“老爹”,能和他們一起喝回酒,是值得炫耀的光榮。他們的真實收入,據《儒林外史》第二回對一位班衙役(近似刑警)的介紹:“李老爹這幾年在新任老爺手裏着實跑起來了,怕不一年要尋千把銀子!只是他老人家好賭,不如西班黃老爹,當初也在這些事裏耍,這幾年成了正果,家裏的子蓋得像天宮一般,好不熱鬧!”

與此對照,這一回説到書先生的收入,每年的館金不過十二兩銀子。李老爹一年的項,丁郸書先生的83年。這並非特例。據統計,清朝四川巴縣典吏的平均年收入超過一千兩銀,巴縣差役的平均收入也在一千兩左右 。按説,三班衙役的名義收入從六七兩到十二兩不等,未必比得上書先生,但他們有機會撈外

不僅書不如當衙役,開小商店也不如。(明)西湖漁隱主人《歡喜冤家》第九回説到一個夥開南貨店的小商人的收入,以三百兩銀子為資本,經營有方,每年可以贏利一二百兩(明朝的二百兩銀子以糧價折算約四五萬元人民幣,銀子在清朝的購買漸趨走低,這裏不作購買比較),而這不過是李老爹的五分之一。有了這樣的比較,我們可以想見鑽營的強度和朱元璋嚴防守的難度。

李老爹大概是正衙役,而且負責抓人,格外容易混好。他的地位和收入可以引來役,卻不能代表役。晚清退休官員李榕曾經給弗穆官寫信,詳描繪差役(役)是如何謀生的,下邊將幾段內容再抄一遍:“劍州(今四川劍閣縣)有查牌差役,或四五人,或七八人,四散於鄉,不知其差自何時,所查何事,鄉人但呼之曰查牌而已。所到之處,市鎮街坊頭人,或為酒食,或量給盤費。臨路小店及鄉僻零星之户,必索一餐。自其苦差,而亦莫敢有抗之者。遇有酗酒、賭博、偷竊瓜果籍鸿之賊,鄉愚不忍小忿,若輩竄入其中,橫架大題,輒黑索拘拿,視其肥瘠而訛之,從未有事發到官者。”

這段文字介紹了三種收入:一、酒食或一餐飯。無論有事無事,工作餐已經有着落了。二、市鎮街的首腦們支給的盤費。這是比較有保證的常現金收入。至於當地領導如何攤派這筆錢,那是他們的事。三、訛詐酗酒、賭博和偷籍熟鸿者。我們知,抓賭至今仍是基層警和聯防隊員額外收入的來源。至於其他微犯罪,只要竹槓敲得恰當,也可能出一筆小財。憑藉以上收入,大概可以混到温飽和小康之間。

“近年有私磺小販由廣元趨中壩(今四川江油)花爆,路經下寺巾子山一帶,屢為旗牌詐索,地方無賴子相與串通分肥。小販累向舍下泣訴,但有令其改業,而遣之。亦更無人焉向查牌理論者。以此,若輩之膽愈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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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

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出書版)

作者:吳思 類型:免費小説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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